1. VDA6.3只是德系過程審核的一種審核方法,它是通過對項目階段和支持職能以及現(xiàn)場工藝的實際性能的評價,以評價過程的有效性。
VDA6.3過程審核包括:
P1: 潛在分析;
P2: 項目管理;
P3: 產品和過程開發(fā)的策劃:
P4: 產品和過程開發(fā)的實現(xiàn):
P5: 供應商管理;
P6: 過程分析/生產;
P7: 顧客關懷/顧客滿意/服務;
VDA 6.3過程審核標準包含審核檢查表和評價標準,此外,包括對過程審核員資格和過程審核的準備和實施的要求。
2. 制造過程審核:
側重于每一個生產制造過程(即工序)的有效性,主要針對生產過程的5M1E進行審核,相當于VDA6.3過程審核中“生產過程”這一部分,它只是VDA6.3過程審核中的一個模塊的內容(即“生產過程”這一要素)
特別強調:IATF16949:2016標準中僅要求進行“ 制造過程審核” ,并未要求一定要用VDA6.3過程審核(除非顧客要求)
當然,如果企業(yè)有這個能力,可以按照VDA6.3進行過程審核,但如果企業(yè)管理要求不高,管理能力有限,可以使用分層過程審核,它是根據(jù)每個過程制定合適的檢查表,